关于组织申报盐城市2015-2016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技产业处创建部门:人员机构日期:2017-04-06人气:403

关于组织申报盐城市2015-2016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部门:
    根据盐政传发[2017]89号文件精神,盐城市2015―2016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我市科技工作者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学术成果。包括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或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领域中,对科学技术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
    2. 参评成果须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凡与市外人士合作的学术成果,我市作者必须为第一作者,并注明通讯作者及所在单位方可参评。
    3.学术成果的所有权须为本市所在地单位。
    4.同一作者的同方向学术成果限报一项。
    请申请人于4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
    (1)《盐城市2015―2016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表》(一式2份);
    (2)学术成果3份(其中1份必须是原件)
    (3)《2015-2016年度盐城市自然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电子稿发至科技处邮箱(kyc.ycfy@163.com)。
附件:
盐城市2015-2016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表
2015-2016年度盐城市自然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