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申报建设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实质性投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
2.拥有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
3.具有专门研发场所,能满足研发需要,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4.具有满足一般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5.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填写《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yctei.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 待科技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于4月23日前报送至图文中心506室科技处。
科技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