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6年度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核心,围绕国家战略和我市“5+2”战略性新兴产业、23条重点产业链、“3+X”未来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前端赋能,加快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创的创新平台体系,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和科技成果转化枢纽,为盐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二、支持重点
对标全国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原则性要求,面向前瞻布局、战略导向和重大需求,以高端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能源环保、生物医药、新质农业、民生社发等领域为重点,新建一批研究方向明确、优势特色突出的市重点实验室,作为培育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的后备力量。
三、申报条件
1. 牵头依托单位原则上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方式共建,并签订责权利清晰的共建协议;优先支持建有院士工作站、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依托单位。
2. 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在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能够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相关领域3件以上核心发明专利,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 实验室拥有独立、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设期新增投入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新质农业领域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
4. 实验室主任由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担任,人事关系须在依托单位且全时在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固定人员50人以上(其中牵头依托单位固定人员占60%以上)。
5. 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特色,统一以“盐城市XXX(领域)重点实验室”命名。
四、实施方式
1. 坚持“成熟一家、建设一家”原则。对科研条件完备、研究方向明确、人才团队合理、创新产出较好的申报单位,按程序择优认定为市重点实验室。
2. 项目建设期三年,采取“竞争择优、综合评价”方式,由各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申报。经专家评审立项、签订合同后,先行拨付40%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和验收后再分别拨付30%经费。
五、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在本年度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社会信用情况,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3.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4.规范项目申报管理。牵头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已在盐城境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最多可申报1项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建设基地或同一建设内容及关键技术的项目重复进行申报。有在研市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市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平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
5. 强化项目经费保障。原则上市直单位项目资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大市区项目由区、市财政按不低于1:1比例给予配套,县(市)项目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鼓励各县(市、区)财政加大对平台资助资金的配套力度,各地资金配套比例将作为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的重要评价指标。各申报项目预算编制应合理真实,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以其他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鼓励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
6. 其他要求。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1. 推荐方式
本计划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县(市、区)科技局每家推荐重点实验室不超过3家、市直单位不超过1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双高协同”试点区及试点高校可各增加1个名额;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单位每家概念验证中心不超过1家。
2. 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在校级科研系统对应计划内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书和附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经二级单位、科技处审核通过方可打印纸质版。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日17:00,同时由二级学院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ycpc.edu.cn,邮件注明二级单位。
(2)申报材料用A4纸一式3份打印,按“封面-目录页-项目申报书(含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信息表)-附件(含附件清单)”顺序,白色封面(非铜版纸)胶装成册(装订前编制页码),由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审查、盖章后,报经各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择优盖章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附件1-3.zip
1. 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领域
2. 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材料
3. 2026年度市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3月9日
